认证办公室通告(1)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2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具体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各中央企业尽快开展本企业信息化岗位分布以及信息化人员队伍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之上,按照岗前培训的基本原则,制定本系统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计划,确定参加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考试的人员范围和人员数量,并尽早报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
培训鉴定对象一般包括:中央企业总部及下属企业的信息化工作主管领导、信息化项目负责人(信息化部门负责人)、涉及信息化的管理技术骨干和主要工作人员。
二、2005年上半年培训鉴定时间安排
第一期
包括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两个等级的培训鉴定。
报名时间:2005年3月10日至4月20日
面授培训时间:2005年5月12至20日(12日为报到日)
鉴定考试时间:2005年5月21日
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学员报名后即可自主参加网上培训,自行掌握学习时间。
针对第一期培训鉴定,各中央企业应于4月20日之前将《中央企业企业信息管理师鉴定考试人员报名表》报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将学员申报资料、论文送交中央企业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办公室,同时交纳有关费用。
第二期
包括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一个等级的培训鉴定。
报名时间:2005年3月10日至5月18日
面授培训时间:2005年6月10至18日(10日为报到日)
鉴定考试时间:2005年6月19日
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学员报名后即可自主参加网上培训,自行掌握学习时间。
针对第二期培训鉴定,各中央企业应于5月18日之前将《中央企业企业信息管理师鉴定考试人员报名表》报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将学员申报资料、论文送交中央企业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办公室,同时交纳有关费用。
应准确填报学员电子邮箱,以保证网上培训帐户正常自动开通。
三、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的填写与准备、论文撰写要求、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等事宜请浏览中国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站“中央企业专栏”。
认证工作动态将随时通过中国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站“中央企业专栏”通告,请注意及时上网查看。
中央企业企业信息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办公室
200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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